孙晓云:1955年8月生于江苏南京。中国共产党十七大、十八大代表,中国文联委员,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江苏省政府参事,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主席,中国书协行书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副院长,江苏省文联副主席,江苏省妇联副主席、江苏省传统文化促进会主席。国家一级美术师,博士生导师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。荣获中共中央、国务院颁发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(全国劳模) 和三次省部级劳模,中组部、中宣部、人社部、科技部“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”奖,中国书法最高奖“兰亭奖”“艺术奖”,江苏省委省政府首届“紫金文化奖章”。中宣部全国首批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,文化部“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”,中国文联“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,中组部人才局“中央直接联系专家”,“江苏省首批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,“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”,北京奥运火炬手等荣誉。书法作品曾8次获全国书法大奖。理论专著《书法有法》15年畅销不衰,先后18次再版,创全国书法理论书籍销售量最高纪录,并作为唯一书法理论书籍进入国家“农家书屋工程”。获韬奋图书奖,政府优秀图书奖“提名奖”。小楷《老子道德经》7次再版,出版小楷《中华国学德育经典》——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。在江苏省书协、南京市书协设立“孙晓云书法奖励基金”,在江苏省美术馆设立奖励慰问基金。